熏同学

以收款当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日和采用预收方式以货物发出为义务发生日怎么区分?

老师您好,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不论货物是否发生,以收款当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日和采用预收方式以货物发出为义务发生日,请问这2者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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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熏同学 的提问 2021-07-23 17:02:36 阅读375

熏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1、直接收款销售货物,就是通常说的钱货两清,卖方收到货款时,同时买方已取得提货权,买方随时可以提货,因此卖方收款时不管货物是否已发出,实质货物的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已发生转移。

2、预收款方式销售下,收到货款时,买方并未拿到提货单,这时候货物的所有权及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发生转移,因为这时候卖方收到部分货款后可能才准备生产,或者才备货,货物生产完工后或者备完货物后,通知买方提货,然后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时才发生所有权转移。  


祝你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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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同学:

老师您好,那请问直接收款方式可以理解为收到全部货款,货物已备好一定会发,而预收方式不是全部货款,只是部分货款,货物不一定已备好,存着不确定因素,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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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同学:

对的,同学这样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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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同学: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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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同学:

不客气哦,同学早点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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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Z同学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当取得发出货物凭证时,其账务处理为( )。
姚老师
b 答案解析: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时,不论企业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是否收到货款,均应结转产品销售收入,并计算应纳税款,同时按分期收款销售的比例结转相应的成本。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于产品发出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王同学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错对
唐老师
【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段同学
企业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蔡老师
根据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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