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同学

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关于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是如何判断的呢?

老师,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我想问的是,关于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是如何判断的呢?如果债务人自称有能力到期偿还债务,那么他做出放弃到期债权等行为时,债权人还是否享有撤销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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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春同学 的提问 2021-07-23 18:45:52 阅读372

春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债权人自己的判断问题了,不过法律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即使当时没有判断出来,后期也是可以行使权利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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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同学学习愉快,天天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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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A同学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何限制
王老师

1、债人行使撤销需以债为限;2、债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3、撤销的行使,以债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纠纷的案件;5、撤销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的行使应由债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

嬴同学
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权利人行使的撤销权与合同保全的债权人行使的撤销权有何不同
郝老师
合同保全中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撤销权行使者是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该撤销权是法律赋予的债权人的打破合同主体相对性的权利。而可撤销合同的权利人的撤销权是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合同一经撤销自始无效。撤销权的权利行使人为合同当事人之一。
紓同学
关于债权人行使撤消权的一些问题
张老师
一,善意是指在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不知道即可构成善意,取得后知道是无权处分的财产仍然构成善意取得。如果在取得时知道对方为无权处分人的话就是恶意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无权处分,但是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取得的这个明显的不合理虽然没有具体规定究竟差多少是明显不合理但是请放心司法考试一般都能让你看出是明显不合理的价格比如20万元的房屋买了19。8万就是合理的就是善意的,但是如果买了10就不是了。二,第二个问题也别考虑的太复杂了司法考试没你想的那么复杂,不会问你法院如何判的,你要知道的就是在债务人恶意的转移了财产后法律为了保护债权人给了他一个撤销权,如果是关于合同的,那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就是1年,如果是问你主观方面的,就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5年内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了。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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