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学

算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额度,给劳务公司的是能加到工资总额乘14%吗?

算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额度,给劳务公司的是能加到工资总额,一起乘14%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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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大同学 的提问 2021-10-21 20:42:34 阅读421

大同学: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不可作为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作为劳务费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 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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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雪同学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可以税前扣除,这个工资总额是怎么计算的。
田老师
您好,一般就是工资表上的应付工资总额。
雪同学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田老师
国税函[2009]3号 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计算的。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秋同学
职工福利费是工资总额的1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工资是全部扣除,职工福利费不是并入工资的吗,那为何不能全部扣除?有毛病
邱老师
你好!不是的。你说的并入工资的是个人的福利补贴类。这是集体福利
汤同学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14%税前扣除,那么这个职工福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a老师
要上交个人所得税的,假如有的分不开不能具体到每个人多少的,这种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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