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同学

外购不动产再出售不应该是差额征税么?

题目中外购不动产再出售不应该是差额征税么本题为什么不是差额征税呢

来自 硕同学 的提问 2021-10-23 21:17:51 阅读637

硕同学:

敬爱的学员朋友:

       处置2016年4月30日之前购入的不动产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扣除不动产的原购置价款,但是处置2016年4月30日以后购入的不动产要按照一般计税。题目给出信息处置2016年5月购入的不动产,不能按照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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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同学:

这上面写的外购都是差额计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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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同学:

截图里面哪块这都是差额了?就算是写了,也是错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区分购买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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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同学:

我画圈的部分。一般纳税和简易都是需要差额计算的。这个是梅磊老师的讲义而且课上也是这么讲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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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同学: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这是政策规定。预缴都是按照差额征税,但是总计税是有差别,这位老师的讲义是存在错误的,按照我的这个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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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午同学
请问为什么自建的不动产是全额征税,而不自建的不动产是差额征税,按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不动产后置原价为销售额
韩老师
同学,你好,差额征税指的是你可以扣除购买的价款和土地款,因为你自建没有购进金额
G同学
剔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请将除不动产销售额之外的本期应征增值税
李老师

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L同学
为什么取得的不动产的应纳税销售额中要用价外费用加上全部价款减去取得不动产的购置原价,但是自建的却直接用价外费用加上全部价款呢?购置的直接用进项抵扣就行了,为什么还要采取差额征税呢?
师老师
你好! 这是税务上的特殊规定,供企业选择使用。也可以选择全额计算的
L同学
但是我看教材没有写选择使用的,我看初级经济法老师的精讲视频也是强调了这个问题的,有点想不通。2016年5月1日之后购置的不动产不是可以分两年抵扣了吗,那就不需要差额征税了呀。
师老师
差额计税,只能开普票,不存在抵扣问题了
L同学
老师,您好,我好像懂了,请问是这样的吗?小规模外购的不动产,一般纳税人外购的不动产老项目,并选择简易计税的,因为都没有抵扣过,所以才在销售时减去购置的买价,采取差额计税,而一般纳税人自建的不动产,不论是老项目还是新项目,购买原材料时的进项税额都抵扣过了,取得过专票,就不用减去购置价格了。对吗?
师老师
你好! 你的理解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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