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学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税一82,图一这里计算扣除,计算出的是地房吗?那图二这里,评估的不仅仅是房子吗?为啥没有再单独扣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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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周同学 的提问 2021-10-26 19:24:05 阅读368

周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 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本题没有给出土地的相关地价款凭据,所以无需考虑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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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凌同学
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允许扣除
N老师
你好,只允许扣除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道理很简单,比如自建房产后转让,这个行为应该交两道营业税,即自建行为的组价和转让不动产。 但是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只能扣除转让不动产行为的缴纳的营业税。
嘟同学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金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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