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税务知识中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哪些?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哪些?

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21-10-29 15:41:03 阅读1024

l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老师来啦♡

指的是你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哦,比如你买了台电脑,用了一年后再卖出去,这就是使用过的物品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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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同学:

那是按一般货物计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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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同学:

不是哦,这个得分情况,看一下老师的截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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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同学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K老师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但国税函〔2009〕90号又要交纳2%的税,是否矛盾?这样制定是否合理?.
。同学
请参阅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5条规定.
F同学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 这个物品和旧货怎么区别?
徐老师
1、旧货是进入商业流通环节的有使用价值的货物,是由经营旧货的商业企业销售的。 2、使用过的物品是指企业自己在生产上或管理上用过的物品。 3、不同: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其经营者是商业企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其销售者则不一定是商业企业。
F同学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4%减半(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销售旧货,是指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而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例如办公用品等,则不适用旧货的政策,应按照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等规定执行。(4%减半或按适用税率)。 通俗地讲,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购入时是新的,被自己使用旧了的物品;而旧货,是买来时就是旧的,是被别人使用旧了的物品。也就是通常说的二手货。
L同学
请问老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房屋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还是属于销售旧货?
张老师
不是旧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纳税人销售旧货”,主要是指专业从事收购旧货在销售的旧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各种物品例如办公用品,则不适用旧货的政策,应按照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一)项等规定执行。
晓同学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交什么税
李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的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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