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CDR的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企税和个税规定有何不同?

老师,关于CDR的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增值税,企税和个税的规定有什么不同吗?不太能区分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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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王同学 的提问 2021-11-03 10:28:29 阅读546

王同学:

努力学习的孙嘉璐同学,你好呀:

 

老师帮同学梳理一下:

 

个人所得税政策

1、对个人转让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36个月)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持有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这个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就是持有时间一个月以内20%,一个月到一年之内10%,一年以上免征。 

 

企业所得税政策

1、一般企业CDR转让取得的差价所得征税、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2、对公募基金CDR转让取得的差价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均免税。

 

增值税政策

1、对个人转让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2、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3、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三年内暂免征收增值税。

 

同学学的很认真呀,我们继续加油呦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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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Y同学
老师,能总结下,股息红利所得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政策么,还有股权转让
王老师
你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k同学
股权转让所得如何合理的规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许老师
股权转让所得如何合理的规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没有盈利,平价转让
爱同学
老师好,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转让交不交税有点乱,不是说转让才交吗?
王老师
你好,您说的是个人所得税么
爱同学
个税和企业所得税
王老师
你好 个税;从公开发行和转让的市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期限超过1年,股息红利暂免征税;从上海,深圳交易所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税;、、 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分得的股利,红利免税;转让所得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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