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同学

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是怎么样的呢?

\n//glive.gaodun.com/upload/2859749/6892fbc47f96a6e280f0a73244a2a70d1f8b1a1f\n老师,乘以60%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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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I同学 的提问 2021-11-03 13:46:11 阅读345

I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本题考查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该品牌、规格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价格×核定比例。

业务(3)应缴纳消费税=220×60%×500×20%+500×0.5=13450(元)。

 

希望可以帮到你呀,有问题我们继续交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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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T同学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郝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 (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7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的核价办法,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上述销售单位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井同学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秦老师
展开全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z同学
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的公告
P老师
是15年的吗 都很早的政策了 现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的核价办法,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上述销售单位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本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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