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同学

这题为什么不确认销售厨房设备的销项税额?

第66题,为什么不确认销售厨房设备的销项税额?

来自 I同学 的提问 2021-11-03 15:39:17 阅读409

I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转让一台2008年购入的厨房用设备,取得含税收入8240元,该企业未放弃相关减税优惠。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应纳税额=8240/(1+3%)*2%,计算出的是应纳税额,注意区分应纳税额和销项税~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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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焦同学
老师,您好!这题1 2问为什么不确认销项和进项
赵老师
你好,需要确认的,如果不确认不对
A同学
安装生产设备领用自产产品不确认销项税额
刘老师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增值税中属于视同销售,也就是说要确认销项税额 ,但是在会计处理上不用确认收入,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白同学
请问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有哪些情况?为什么安装生产用机器设备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不需要确认销项税
段老师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指,购进货物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严格意义上只是会计的一种做账方法,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情况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但规定了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况,其中的一些项目会计上就作为进行税额转出处理。 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按销售做账,不确认收入和成本,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并按正常销售征收增值税。这里体现了会计与税法的区别,会计意义上的销售与税法意义上的销售不同,对于会计不作为销售税法却作为销售的经济业务,由于增值税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金额缴纳,此时会计上就采用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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