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同学

税务师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怎么理解?

老师,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怎么理解?

来自 停同学 的提问 2021-11-06 11:13:27 阅读336

停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发生物权变动的登记指必须经过登记才产生物权变动的登记,比如动产登记只是起对抗作用,交付时就取得了所有权,这就不是发生物权变动的登记

希望老师的回答可以帮助到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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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马同学
不动产物权中不需要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是( )。
黄老师
【答案】d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②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的情形,主要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买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③一些特殊的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庐同学
不动产物权变更不经登记也发生效力的特例?
K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包括:
1 第九条第二款“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宋同学
物权变更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胡老师
b 答案解析:
不动产物权,登记设立;动产物权,交付设立。这是一般原则,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地役权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物权,但采用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设立主义),即:地役权可以不登记,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聂同学
物权变更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张老师
【答案】b
【答案解析】不动产物权,登记设立动产物权,交付设立。这是一般原则,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地役权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物权,但采用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设立主义),即:地役权可以不登记,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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