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同学

选项B为什么是债务债权关系?

选项B为什么是债权关系?

来自 丹同学 的提问 2021-11-06 14:52:41 阅读313

丹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合同关系是一种债权关系。

《民法典》第118条第2款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民法典》第114条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事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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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t同学
这个不懂?我觉得B不对……但是B选项里面的其他连带债权人,债务人是什么意思?D选不明白为什么是对的
P老师
你好,其他连带债权债务人是指除了未发生中断事由的其他人。
希同学
老师A选项,乙为什么是债务人呢? 不是债权人吗?
姚老师
你好,乙公司是债券发行方,那就是债务人,今后需要按发行的债券还本付息 甲方是购买方是债权人
希同学
老师债券是不和其他买卖交易,债务关系正好相反
姚老师
你好,发行债券一方是债务人,因为今后需要还本付息的 购买的一方是债权人
段同学
什么叫实质性的债权债务关系
董老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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