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同一个月有两处不动产出租,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如果自然人张三在同一个月内有两处不动产出租,月租金分别为10万元和7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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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21-11-06 16:09:00 阅读362

S同学: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自然人张三在同一个月内有两处不动产出租,月租金分别为10万元和7万元,已经超过了15万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了喔~

 

明天的你一定会感激现在拼命努力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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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d同学
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杨老师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现行规定,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止。为此,对于租赁期较长,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对应的租金收入,应该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如:纳税人(其他个人)于2016年1月1日将不动产对外出租,收取预收款300万元,租赁期为10年,则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年对应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8年对应的租金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花同学
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和出口免抵退税政策?
赵老师
可以注册分公司或新公司注册到工业园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渝惠网了解,重庆正阳工业园区可以享受30%-50%的税收优惠政策
O同学
个人出租房屋,一次性预收两年租金,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富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个人出租房屋预收租金按月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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