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同学

解释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该法院驳回陈某请求不是对的吗?

第二题D选项,解释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该法院驳回陈某请求不是对的吗?到底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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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暖同学 的提问 2021-11-07 14:31:24 阅读320

暖玉笙烟同学,你好,关于解释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该法院驳回陈某请求不是对的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应该是不予受理,并非驳回诉讼请求

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决定立案前,经过审查,不符合《民诉法》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原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管辖。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即发生在立案前审查阶段。结果是不无进入正常的实体审理程序。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讼条件的案件,立案后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法律根据和正当理由而不成立的,判决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二者是不一样的哦~

 

以上是关于税,税务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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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L同学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哪些?
孙老师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林同学
C.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老师解释下这两句话
齐老师
您好,这两句话很好理解啊。比如说你是申请执行的人,我是被执行人,就类似于原告和被告了,您超过申请执行有效期才想起越来让法院来执行对我的处罚,法院肯定不会在答应您的请求了。
林同学
D,比如说我履行了法院对我的处罚(比如说罚款),但是我后面听别人说,超过执行时效期就可以不接受处罚了。所以我就向法院提出来收回以前交的罚款,那法院肯定也不会理我呀。交罚款本来是我应该接受的处罚。
B同学
这两怎弄不明白,一个说人民法院不受理,一个说人民法院受理?
宁老师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应该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就说,你去起诉的时候法院不会主动审查你的诉讼时效问题。
B同学
直白点说
宁老师
你去起诉的时候法院不会主动审查你的诉讼时效问题。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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