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学

抗辩的这句话,我还是不太理解?

老师,抗辩的这句话,我还是不太理解

来自 A同学 的提问 2021-11-11 22:33:37 阅读310

A同学:

努力的同学,你好!

这里我们举个例子,比如:甲委托乙向丙买台电脑,甲是委托人,乙是受托人,丙是第三人。如果这里甲直接向丙行使权利(本来是乙去找丙买的)让丙直接把电脑给甲,如果丙和乙之间关于购买电脑有纠纷,丙(第三人)可以向甲(委托人)主张其对乙的抗辩(因为和乙有纠纷,电脑不能交付给乙),所以电脑也不能交付给甲。

(委托人甲直接找第三人丙行使权利)

第二句话:接上面的例子,如果丙(第三人)选定甲(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直接向甲承担义务,或享有权利),甲(委托人)如果与乙(受托人)有纠纷,甲可以向丙(第三人)主张其对乙(受托人)的抗辩。假设,乙丙之间也有纠纷,甲(委托人)可以向丙(第三人)主张乙(受托人)对丙(第三人)的抗辩。(第三人丙直接找委托人甲主张权利或向甲履行义务)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你,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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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大同学
老师,这句话,还是不太理解。能给再解释吗?
许老师
你好。同学。 比如被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采用的是直线法折旧,投资企业是加速折旧法,典型的会计政策使用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在做合并报表调整分录的时候,需要按照其投资企业的政策作调整。
D同学
这句话如何理解,不太懂
T老师
您好。其他债权投资在新准则下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因此计提减值准备时不应再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进一步调整,公允价值变动就代表了其价值的高低。
D同学
那他的账面价值就还是按照原来的账面价值计算吗
T老师
其他债券投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账面价值就是公允价值,他减值的分录是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 ,不影响账面的。
蓝同学
老师,有一个问题,需要请教您。就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这个义务人同意履行了,他还抗辩什么呢?他如果要抗辩的话,他不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病吗?那他就不表示同意履行不就行了,干嘛还要抗病呀,这一句我不太理解。
w老师
你好,意思是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后又反悔的,不能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再拒绝支付款项
蓝同学
还有,我想考注会,哪门最难?
w老师
老师,那如果是他履行了一半儿,他发现那个诉讼期间届满了。后边儿那一半儿,她是不是可以不用再履行了。
蓝同学
你好,不可以的,如果已经履行就不能再行使抗辩权了 个人认为注会的审计比较难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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