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同学: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
业务(1)营业收入+30000/1.13,是把30000元利息扣掉增值税后的余额计入营业收入。
业务4中收到拖欠货款的3万元利息是在货款之外的价外费用,应将这部分价外费用列入增值税应税收入,按应税销售行为的适用税率13%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