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同学

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核定所得具体如何处理呢?

某茶场2019年10月销售总收入1900万元(含税),其中自产毛茶销售收入600万元,用自产毛茶生产精制茶销售收入800万元,外购毛茶销售收入500万元。本月销售总成本1270万元(含税),其中自产毛茶销售成本390万元,用自产毛茶生产精制茶销售成本480万元(初制360万元,精制120万元,精制成本中含进项税12万元),外购毛茶买价400万元。现茶场拟筹划成立由茶场控股的茶叶精制厂(独立法人),其在加工精制茶时,按540万元的价格收购茶场的自产毛茶用以加工精制茶。在不考虑其他费用和支出的情况下,请问此筹划方案是否可行?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八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核定该茶厂茶叶种植和初加工环节的所得分别占60%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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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春同学 的提问 2021-11-26 23:43:48 阅读357

春同学: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呀~ 

      老师这边主要是负责理论知识的,对于实务中茶厂老师并没有研究,同时实务中的一些筹划方案涉及的方面比较多,所以建议同学咨询专业的机构更合适哈,因为他们接触或者设计的筹划方案比较多,考虑的更全面。

有疑问继续沟通,每天都要努力呀,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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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小同学
如何确定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具体预缴及分摊比例?
杜老师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深地税发〔2008〕129号转发)的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糖同学
公司的商务费用如何分摊比较合理?是按照项目固定比例,还是公司根据所有项目按比例均摊合适?有没有人有好的办法
吴老师
你好!可以按商务的造价占比做分配比例,
糖同学
意思就是不要按项目固定比例执行?您说的按造价占比做分配比例是什么意思?能再具体一点吗?谢谢老师
吴老师
你好!你们有同时进行的多个项目是吧,项目应该有预算或造价吧,因此产生的商务费用,根据各项目造价占总造价的比例分摊
糖同学
那如果超出预算的部分怎么?
吴老师
你好!发生时调整当月的分摊比例
夏同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公司如何分摊比例是按照什么计算的
赵老师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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