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同学
“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请问这里的存续企业是指什么?这个“优惠金额”难道不是根据当年的经营情况最后算出来的吗,为什么这里好像是个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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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老师来啦♡
这里的存续企业是合并方,比如A把B吸收合并了,B没了,和A融为一体,这个A就是存续企业
这个优惠金额是按照存续期也合并前来的,也就是如果没有发生这个合并业务的应该纳税所得额是多少就是多少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是按照物资或者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中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个问题和刚才那个一样,刚才那个题目老师给你回答了,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继续提出的哦。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