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同学

通用合同条款上付生效条件的合同是怎样的?

C为什么正确,不是成立未生效吗?怎么是有效的呢?

来自 晋同学 的提问 2021-12-27 18:24:33 阅读330

晋同学:

可爱的同学,你好:

本题C选项考查的是付生效条件的合同,在乙考上音乐学院之前是成立未生效,但是在乙考试后条件已经满足了了,合同就生效了。

继续加油哦~预祝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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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邓同学
合同生效的条件、效力情况和主要条款各是什么?
张老师
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效力情况:  ①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例如:货物买卖合同的效力体现在买方负有交付价款义务而取得货物的权利,卖方负有交付货物义务而取得价款的权利上。但房屋租赁合同,一方负有交付房屋给他人占有、使用而享有获得租金的权利,另一方负有交付租金义务而享有占有、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主要条款概括如下: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3、  数量和质量;
4、 价款或酬金;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 违约责任;7、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着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情况下,欠缺主要条款,合同即不成立。主要条款包括:
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质量和数量——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
价款和酬金-——是有偿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
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旦合同成立,履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其争议,有利于合同争议的管辖和尽快解决,并最终从程序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实体性权益
文同学
合同法45条、46条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约定附条件及附期限的条款本身何时生效?
K老师
您要知道合同整体的生效和部分条款的生效或失效是两回事。
合同的整体的失效和个别条款的失效时间并不同,比如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中的违约金条款是继续有效的。
同理,合同整体的生效和其中个别条款的生效时间也可以不同。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就是这样,您可以认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未成就前合同没有生效,但所附条件的这个条款是在合同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
祈同学
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含意
秦老师
感性的描述一下:你签订合同之后,如果觉得合同的第一条第二款的表达不够清晰,还需修改,你就可以与对方约定再订一条款专门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那么之前合同里的条款就是通用条款,后面那个起解释说明作用的那一条款就是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约定优先,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未修改的部分,未修改的部分任然以通用条款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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