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同学
选项E,问题一:合同签订就成立对吧?问题二:那甲公司拒绝电池的合同,是甲公司违约了吧?问题三:甲公司需要赔付红星公司违约金,然后甲公司在找乙追偿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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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同学,你好,关于据通用合同条款,合同签订就成立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是这样理解的哈:
第一点同学说的没错,合同签订了那就成立了,也就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了。
而本题你看说的是不是一个无权代理的问题呀
第二章讲的无权代理: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到期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都属于无权代理,题目中说的就是超越代理了。
回忆起来无权代理后,我们再思考,是不是无权代理是个效力待定的呀,如果被代理人追认了,那就有效,否则无效。
题目中也说了,甲公司是拒绝关于电池合同的,所以,效力就是无效的了。
而同学所说的违约,合同效力是无效,自然也就没有违约一说,也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了。

以上是关于款,通用合同条款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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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退回对方款项,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