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同学
老师,为什么出版公司的债权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债权不得转让?
K同学:
同学你好,是这么理解的,出版合同,既然是出版,一定牵涉到作者和出版社之间的关系,因此是存在特定身份关系的,是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出版社要A写书,如果同转让了,那么B替写A写,就不是原作者A的作品了,出版社当然不会同意。所以这类合同是不能转让的
委托合同的债权不能转让,委托合同是基于当事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是属于不可转让的债权,因此在委托合同关系下发生的债权转让行为应不被法律所支持,举个例子,A委托B拍摄一部电视剧,当B公司完成了A公司委托的承制工作,将电视剧拍摄完成,却产生了超过既定集数的应收账款,此时B公司不能转让向A公司主张超集集数债权的权利,则B公司仅能自己向A公司主张该债权,这个债权也是不能转让的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是按照物资或者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中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个问题和刚才那个一样,刚才那个题目老师给你回答了,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继续提出的哦。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