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债权人不应该先以债务人自己设定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吗?为什么对第三人的担保权优先受偿?所以B房屋不应该优先受偿吧?
展开Lorine同学,你好,关于债权人不应该先以债务人自己设定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总额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1)是的;
(2)A房屋因火灾发生严重损坏,所以就赔偿金和房屋B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可以就房屋B优先受偿。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以上是关于额,债权总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是按照物资或者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在建工程中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个问题和刚才那个一样,刚才那个题目老师给你回答了,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继续提出的哦。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