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学:
可爱的同学,你好
根据财税2015 80号文件和财税2015 116号文件,只有股份制企业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不交个人所得税,其他的需要交,具体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要交个人所得税.
二、财税〔2015〕116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中所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则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希望老师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