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学

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8万元不计入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成本中吗?

老师,条件3中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8万元不计入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成本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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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张同学 的提问 2022-01-02 11:14:08 阅读446

张同学:

亲爱的考生 您好:

对呀收回委托加工货物的运费我们是不计入成本的,因为运费是收回货物时发生的,这时加工已经实际完成了,所以不再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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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凯同学
2020年4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支付加工费1.272万元,取得加工厂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同时由加工厂收取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4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税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含)以上的为56%。)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对外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是多少
罗老师
收回后直接销售的烟丝在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消费税,所以销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
凯同学
老师,还有一问 计算卷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不含被代收代缴的部分)。 谢谢
罗老师
好的,我写了拍你
凯同学
看看,同学,有问题交流
罗老师
老师,这个从量计征除以1000是为什么啊
凯同学
因为150是元,前面所有的计算都是万元
我同学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卷烟的生产和销售,卷烟不含税售价100元/条,2020年10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移送烟叶一批委托乙加工厂加工烟丝1.5吨,烟叶成本为30万元,该加工厂提供辅料,加工后直接发给甲公司,收取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公司,乙加工厂没有同类产品售价。甲公司生产车间本月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继续生产卷烟。 (2)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卷烟。 (3)向当地某烟草商贸公司销售卷烟1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万元,并收取包装费共计22.6万元。
赵老师
你好,这个要计算什么,消费税
我同学
已知: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甲类卷烟比率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乙类卷烟比率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甲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 乙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乙加工厂交货时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30%2b5)/(1-30%)=50万,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30%=15万 (2)计算甲公司2020年10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250%2b22.6/(1%2b13%)]*56%%2b100*250*200*0.003-15*60%-50*30%*80%=131.7 麻烦老师了
赵老师
你好,组成计税价格=(30%2B5/1.13)/(1-30%)=49.18
我同学
计算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9.18*30%=14.75
赵老师
甲公司生产车间本月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继续生产卷烟。计算可以抵扣消费税=14.75*60%=8.85
我同学
(2)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卷烟。 计算可以抵扣消费税=50*30%*80%=12
赵老师
(3)向当地某烟草商贸公司销售卷烟10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万元,并收取包装费共计22.6万元。 计算应纳的消费税公式=250*56%%2B22.6/(1%2B13%)*56%%2B100*250*200*0.003/10000-8.85-12
Y同学
甲烟厂2002年5月3日委托M烟厂加工烟丝,两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烟厂提供烟叶价值10000元,5月9日M厂收取加工费4000元,增值税520元,加工烟丝1吨,M厂没有同类烟丝的售价。甲烟厂5月12日收回烟丝。烟丝收回后30%直接对外销售,其余连续加工成卷烟。请做出相关会计分录
汪老师
您好,稍等我写一下
Y同学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贷:原材料     1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0贷:银行存款 4520 消费税额=(10000+4000)÷(1-30%)×30%=6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200贷:银行存款     6000 借:库存商品  158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5800
w同学
4某卷烟生产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3%, 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卷烟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税率30%) 2019年7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本月生产领用 其中的90%用于生产卷烟。 (2)将生产的10箱卷烟发放给本厂职工,卷烟成本为2万元/箱,计税价格5万元/箱。 向当地烟草专卖店销售卷烟50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万元,增值税 32.5万元,包装物租金33.9万元,包装物押金20万元。 (4)移送烟叶-批委托某加工厂加工烟丝1吨,烟叶成本15万元。向加工厂支付烟丝加工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 (5)向加工厂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该批烟丝收回入库,将用于直接出售。 要求: (1) 计算业务(1)-(5)的消费税并编制相应会计分录(15分 )
吴老师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w同学
借 原材料 50 应交税费 6.5 贷 银行存款 56.5万 借 管理费用 5.65万 贷 应付职工薪酬 5.65万 借 应付职工薪酬 5.65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 5万 应交税费 0.65万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80 应交税费 32.5%2B3.9 其他应付款 20 借 委托加工物资 21 应交税费 0.78 委托加工物资 21/(1-30%)*30% 贷 原材料 15 银行存款 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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