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同学

合同上约定不得转让于合同上条款登记有什么区别呢不全是在合同上规定的吗?

老师我问一下对于这群债务的关系设定了动产抵押,如果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合同约定抵押物不得转让,只影响债权行为不影响物权行为,因为债权两分,那么如果合同条款已登记不得转让,那么银行可以对抗第三人老师此处我想问一下合同上约定不得转让于合同上条款登记有什么区别呢不全是在合同上规定的吗对于这个点不太理解秦老师详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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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马同学 的提问 2022-01-05 11:35:48 阅读432

马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 

 

合同条款上约定“不得转让”,只有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知道,所以只是约束合同双方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而“不得转让”的条款去登记,这个是所有人都可以查到的,是一种公示方式,所以可以对抗第三人。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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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同学:

不得转让条款去登记是指在什么地方登记公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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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同学:

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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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刘同学
店铺合同上写不得转租与转让有什么区别
蒋老师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你所说的店铺合同是否为你租赁店铺的合同?如果是,则此处的“不得转租与转让”为店铺的出租方(所有权人也即是房主)对承租方(你)的限制,不得转租是限制你不能擅自将店铺转租给其他人使用,不得转让则是为防止你出现私下将店铺出售的行为。
一般来说,对于承租方,在明知店铺不是自己所有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擅自转租的情况,但是很少会出现擅自出售的情况。

上述回答是根据你的问题猜测的情况,实际情况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
程同学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合同期与约定条款的服务期不一样的吗?有什么区别?
郑老师
你好,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是同一法律概念,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的因劳动者获得特殊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而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一是必备条款,一是可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服务期则为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而且只有在法定情况下才能约定。(2)违反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的后果不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服务期劳动者不能提前解除,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D同学
在租赁合同中,合同上约定可以转租。
袁老师

这个要看你在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不可以在承租期内不可以私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如果有约定,而承租人又私自改变了房屋用途的话则你是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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