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同学
请问一下,讲义里面说,建设期间的试运行费用是计入在建工程,但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却说应计入当期损益,请解释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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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的同学,你好!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有产出产品的,适用收入和存货等准则,产品卖出去的计入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当期损益。
测试固定资产能否正常运行的费用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建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准则。
(一)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本解释所称“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祝你学习愉快!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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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学员: 你好! 税法教材428页原文表述如下: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 %
会计名词解释: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可比性原则指的是会计核算需要严格遵循会计处理办法开展,会计指标需要保持口径一致,彼此之间可以对比,这就是会计核算基本原则里面的可比性原则。会计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四点: 1、为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提供信息; 2、加强经济核算,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数据; 3、保证企业投入资产的安全和完善; 4、为投资者提供财务报告,以便于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