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学

对B来说,也不是税前扣除项目,也要交企业所得税,这样是不是就算重复收税了?

A和B是两个上市居民企业,A持有B的股票,A持有B股票的时间为3个月,然后B进行股票分红,那么这部分分红,对于A来说,不是免税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对B来说,也不是税前扣除项目,也要交企业所得税,这样是不是就算重复收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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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大同学 的提问 2020-04-03 12:34:00 阅读473

大灰狼同学,你好,关于对B来说,也不是税前扣除项目,也要交企业所得税,这样是不是就算重复收税了?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根据规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应直接并入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站在A的角度不免税,站在B的角度属于税后分红,其实政府这样做的目的是鼓励居民企业长期持有上市公司流通的股票。

这样讲解可以理解吗?希望可以帮助你!

以上是关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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