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同学

奖励费属于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535.3/1.06*0.06=30.3不对?

来自 坏同学 的提问 2017-09-06 20:17:00 阅读567

坏习惯同学,你好,关于奖励费属于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我的回答如下

尊敬的学员,您好。应该是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30+5.3/(1+6%)】×6%-17=15.1(万元)。奖励费属于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以上是关于增值税,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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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大同学
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奖励费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后老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李同学
增值税法规定的销售额包括 a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b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 c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王老师
选ab
增值税法里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增值税
代垫运费如果满足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发票交给购买方的,则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中
C同学
增值税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也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周老师
错误。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地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是指销售价格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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