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老师您好,绿笔处为什么建筑物不行,土地使用权就行呢?土地也摊销啊
。同学,你好,关于绿笔处为什么建筑物不行,土地使用权就行呢?土地也摊销啊?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伴您成长。
这个问题要这样考虑,因为建筑物本身是没有增值空间,增值的是土地使用权。炒房的增值空间最主要的因素是其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单就建筑物本身而言,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化贬值的。故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希望可以帮到您!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同学:
那么持有以备增值的建筑物算什么呢?自用时固定资产,出租后投房是吗?
展开。同学,你好,关于绿笔处为什么建筑物不行,土地使用权就行呢?土地也摊销啊? 我的回答如下
是的,你的理解非常正确。
如果是自用的,那就是固定资产,如果是出租的,就是投资性房地产,
祝学习愉快~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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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