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同学
老师,这道题目说“可回售工具”作为权益工具处理是特例,在合并报表中还是得归为金融负债,也就是说如果不特例,它本身就应该是金融负债,可是为什么啊?“可”回售工具,说明企业没有必须回购的义务,所以应该分类为权益工具,而不是金融负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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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ris同学,你好,关于可回售工具,企业没有必须回购的义务,所以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这道题的考点就是在问可回售工具是作为什么来核算(一般情况)。可回售工具确认为权益工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满足就是金融负债,和我们通常说的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划分不同。
题目中说子公司在个报中确认为权益工具,就是说满足了条件,具体什么条件不需要关心,因为这是题目给出的题干,需要判断的是,这部分在合报中抵消后,其余的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可回售工具如何列报,而对于集团来说少数股东是外部人,那么就是按照金融负债。
以上是关于权益,权益工具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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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