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同学

可以理解为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丙无法取得手机所有权吗?

本题B选项老师解答说甲是有权利请求丙返还手机,只不过需要支付相应对价,所以错误不选。但我的理解是因为是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丙无法取得手机所有权,甲可以找丙要回手机并不支付对价,丙只能找乙追偿。老师请问我的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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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菩同学 的提问 2019-05-14 15:26:49 阅读407

菩提树同学,你好,关于可以理解为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丙无法取得手机所有权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不是哦,因为B选项已经说了是不知情的丙,所以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权益,所有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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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同学:

遗失物不是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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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树同学,你好,关于可以理解为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丙无法取得手机所有权吗? 我的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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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虽然丙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但是丙不知情且给了乙钱,民法上要保护不知情的第三人的利益,所以甲要收回手机,得先补偿丙的损失,然后甲再去找罪魁祸首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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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善意取得制度必须符合三大要件:①主观上善意②支付了合理对价③如果是动产,则要交付;如果是不动产,则要登记~拾得遗失物并没有支付对价,所以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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