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同学
老师,这个第四题里面甲乙丙应该是对这幅字画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转让抵押,或者是修缮都必须经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而这个题,为什么转让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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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DD同学,你好,关于前者是物权变动,适用无权处分的善意取得制度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这里甲、乙、丙共同共有该字画,甲处分该字画应取得乙、丙同意,否则就是无权处分。
甲无权处分字画,丁是善意的第三人,其不知情,也交付了合理对价,所以取得字画的所有权。
乙、丙可以对甲的处分行为予以追认或者不追认,但不管追认与否,丁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
乙、丙的损失可以找甲赔偿。
祝 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权益,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E同学:
老师,这个题里面和刚才那个题我感觉有点像,但是这个题乙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乙可以拒绝承担装修费用。感觉和刚才那个题挺像的,但是乙为什么可以不承担装修费?
展开EmilyDD同学,你好,关于前者是物权变动,适用无权处分的善意取得制度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这里是共有人对外的债务,但是本题中装修费用并不是共同债务,因为甲未经乙同意就装修了。
上一题是共有物的对外转让,前者是物权变动,适用无权处分的善意取得制度。
本题擅自装修并没有物权变动,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两题是有差别的。
祝 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权益,物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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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