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同学

会计基础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不是属于欺诈吗?怎么不是可撤销?

周测13题B选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不是属于欺诈吗?怎么不是可撤销?

来自 哇同学 的提问 2020-04-28 10:57:00 阅读721

哇哈哈哈同学,你好,关于会计基础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不是属于欺诈吗?怎么不是可撤销?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恶意串通是两个人事前串通了去损坏第三人利益,欺诈是两人事前没有串通。

比如恶意串通是甲乙两个人提前商量好,去损坏丙的利益。

而欺诈是甲乙两人没商量,甲去欺诈丙,比如甲骗丙说乙的花瓶是唐代的很值钱,丙在旁边听到了,丙自己知道花瓶是现代仿制的,知道甲在实施欺诈,这就是没有事前串通,属于欺诈。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基础,会计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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