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同学

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样的情况下满足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样的情况下满足加计扣除

来自 W同学 的提问 2019-07-16 17:33:03 阅读385

WEI同学,你好,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什么样的情况下满足加计扣除?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的商品房可以享受加计扣除20%的政策。

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税,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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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B同学
软件满足什么情况可以加计扣除
吴老师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75%。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猫同学
2020,2月征期,增值税,什么情况下,加计15%的扣除
E老师
你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包同学
老师,哪种情况下要土地增值税清算?
李老师
你好,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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