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同学

应该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扣除人防工程成本吗?

老师好,我现在有个实际问题想请教一下老师,我公司现在正好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扣除项目里面的公共配套设施理解为包含地下人防工程,人防工程的成本应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可是我们的主管税务局拿我省地税局税政一处的一个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公司的开发项目的人防工程成本不予扣除,理由是人防工程的产权未发生转移,那么实施细则里面所指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都未发生转移,难道就都不应该扣除吗?根据法律优位原则,应该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扣除人防工程成本。我的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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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美同学 的提问 2019-11-15 22:31:49 阅读911

美丽新世界同学,你好,关于应该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扣除人防工程成本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准税务师学员您好,人防工程并未在第七条列举的范围内,确实产权要属于全体业主或者无偿移交给政府的才能视为公共设施扣除 ,祝您税务师考试及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以上是关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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