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同学

将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给银行以后,只能当成是质押贷款吗?

老师能不能解释一下D /E两个选项,不是很明白

来自 宋同学 的提问 2020-01-08 15:34:26 阅读823

宋晓梅同学,你好,关于将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给银行以后,只能当成是质押贷款吗? 我的回答如下

准税务师,你好!

选项D:谨慎性原则是指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选项D不属于谨慎性原则。

选项E:将有追索权的票据贴现给银行以后,如果出票公司到期了没有付钱,银行是可以向贴现企业要求还款的,所以只能当成是质押贷款,而不是认为票据已经卖给银行了。这种做法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

祝您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发票,票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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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瑶同学
老师,假如X公司把汇票质押给建行,建行又把票据背书给招行,票据上没标明质押二字,那么招行对X有追索权吗,若写了质押二字,那招行还有追索权吗
A老师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票据上没标明质押二字,那么招行对X没有追索权
芝同学
票据贴现中银行附有追索权是什么意思?
隋老师
追索权是票据法赋予的债权请求权,是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在采取保全权利行为之后,能够请求前手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在票据贴现业务中,企业为融通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在汇票到期时,银行作为持票人向出票人的付款行发起委托收款以获得汇票票面约定的金额,这个时候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但是如果银行未获付款,可以行使追索权,向汇票的前手(包括贴现企业以及前面一系列转让方等票据债务人)进行追讨,要求支付汇票款项,也就是第二次的请求权。在银行与贴现企业签订贴现业务申请协议中,也会有追索条款,以保护银行的权益。
L同学
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若到期对方将款还给银行企业要不要作帐
黄老师
应收票据本身不用做帐,只需在备查簿上注明该票据已贴现就可。另外需做短期借款。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种不是票据贴现,只是票据抵押贷款而已,他与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其实是一样的。想想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该怎么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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