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同学

目的是要最终的消费者承担增值税?

老师,请问增值税视同内销的8种情况中,如何理解第二种情况?公司内部两个机构转移货物也要视同内销吗?另外,国家不鼓励免费赠送或免费提供服务吗?为什么要视同内销呢?目的是要最终的消费者承担增值税?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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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汪同学 的提问 2020-05-19 07:38:46 阅读465

汪萍同学,你好,关于目的是要最终的消费者承担增值税?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如果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不作为应税行为,而是在最终销售时才征税,就会导致税收在不同地方转移,使得货物移出地政府无法分享增值税收入,而货物移入销售地政府会多得税收,为了平衡地方政府税收利益关系。由于增值税是链条税,移送货物的一方视同销售纳税,接受货物的一方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是公益事业或者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的服务是不用视同销售的;

因为销售的话借方是银行存款,贷方是收入和销项税额,所以相当于这个税是会一起收上来的


有问题继续追问哦~

以上是关于增值税,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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