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同学
\n//glive.gaodun.com/upload/9665/9896fee5f84783392c7ba95a00865a32db6e5240\n我认为D选项土地使用年限有歧义,应说明是剩余使用年限,不然可以理解为转让土地由50年转商业用途40年?
展开硕果秋天同学,你好,关于这里考查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上午好~
他这里考查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到底是重新计算还是继续计算,不用考查是否变更性质的。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
小暑将至,距离考试的时间又进了一步,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硕同学:
我的疑问有三点,第一:受让人做商业开发需不需要变更土地使用年限?第二,题目中土地使用年限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国家出具土地权属证书上的使用年限?第三,题目中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理解为土地已使用年限,是否也可以理解为土地证上的使用年限
展开硕果秋天同学,你好,关于这里考查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吗? 我的回答如下
1、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的,是需要去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变更肯定要有依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等等。关于变更后的使用年限,要看土地使用证上的期限是多少,考虑因素较多。这道题没有涉及那么深,只是想考察剩余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从教材出发即可。
2、可以,不用考虑很多,反而被绕进去;
3、嗯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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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硕同学:
如果老师同意第三点,答案中的土地使用权重新计算,50变40,我认为就没有错
展开硕果秋天同学,你好,关于这里考查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吗? 我的回答如下
因为他这个题咱们是基于教材来的,没有考虑那么深,就只要按照教材知识点选择就可以,土地原使用年限是50年,现取得,我们继续计算,扣掉之前已经使用的年限(基于第三点,老师是这样理解同学的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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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