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同学

为何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征收环保税的标准不同?

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征收环保税的标准为什么不同

来自 风同学 的提问 2020-06-11 14:27:09 阅读667

风轻云淡同学,你好,关于为何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征收环保税的标准不同?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努力的同学,你好!

可以理解为第一类的污染物比较严重,因此要收5项~

少出门,多学习哦!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祝同学和家人都健健康康!!!


以上是关于税,环保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李同学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
陈老师
是缴纳 污水排污费

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回环境保答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九同学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
王老师
是缴纳 污水排污费

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

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旧同学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第1点低于30%按75%,而第2点低于50%反而按50%?浓度越高反而比率越低?
朱老师
不是的 仔细看一下这句话 他说的是低于标准50%的,按50%收 低于30%的,按75%收
旧同学
也就是排的越少,收的越少 只排了标准的一半不到的,就只交50% 排了70%的,收75%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