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楦同学,你好,关于此题计算时,为何一开始的利息就是80?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5月1日会拿到一笔利息80,所以刚开始就是80
80=1000*8%
继续加油,坚持就是胜利
以上是关于利息,利息计算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泽同学:
后面的也不懂
展开泽楦同学,你好,关于此题计算时,为何一开始的利息就是80? 我的回答如下
这道题因为问的是债券在20x4年4月1日的价值,所以我们要考虑折现,利息要折现到20x4年4月1日,本金也要折现到20×4年5月1日的价值 ,然后再将20×4年5月1日的价值折到20x4年4月1日,因为只有1个月的差距,所以折现的期数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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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在借贷合同、买卖合同及其他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中一般会涉及逾期付款利息,那么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如何呢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应当自债务人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合理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债务人须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如:“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第三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这个题目划分的金融资产是债权投资,我们每年计提利息时候做的会计分录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其中应收利息的金额是按照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同学说的没错,借款利息费用这块按照关联方的规定计算。希望能帮助同学理解,加油~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因为这个利息还没有收到,所以卖的时候需要把这个应收利息结转掉。祝学习愉快
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