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复印件的应收票据什么时候不可以作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老师,有一个地方比较不明白就是,之前做过两个题,一个是应收票据的,说是仅检查应收票据的复印件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是我记得还做过另外一个题(不是关于应收票据的),复印件是作为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就有点儿纳闷了,这个复印件到底什么时候可以作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什么时候不可以作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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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20-05-08 13:30:00 阅读972

Shirley Si同学,你好,关于复印件的应收票据什么时候不可以作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的回答如下

努力学习的同学你好,

如果注册会计师有能力获取原件的,应当获取原件,尤其是“检查”审计证据时,如果被审计单位只提供复印件,很可能涉及伪造。

有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没法获取原件,例如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注册会计师没法检查原件,此时只能检查定期存单复印件,并与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

希望帮助你理解~学习加油哦 :D


以上是关于发票,应收票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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