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同学

兼营的话应当车与内饰分开算增值税,买车人拿车的价格也应该分开算?

老师您好 请问价外费用和兼营、混合销售有什么区别呢?车辆购置税讲义中说随车支付工具件、零部件属于购车款,车辆装饰费是价外费用。我就想到增值税曾经有一个选项是4S店销售车辆及内饰用品(兼营行为)。那如果是兼营的话应当车与内饰分开算增值税,那我买车人拿车的价格也应该分开算啊,为何要把内饰作为价外费用?虽说这里无论划分增值税都以13%记,但感觉用兼营不一定会出现价税分离的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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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普同学 的提问 2020-07-04 22:08:37 阅读604

普巴同学,你好,关于兼营的话应当车与内饰分开算增值税,买车人拿车的价格也应该分开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努力的同学,你好!

这个装饰费相当于4S店另外收取的费用,因此归类到价外费用中;兼营是指4s店另外又卖了别的东西,跟这个装饰费不太一样的~这个装饰费与卖车直接相关~

少出门,多学习哦!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祝同学和家人都健健康康!!!


以上是关于增值税,增值税会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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