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同学

答案D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答案D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来自 W同学 的提问 2020-07-16 22:56:28 阅读632

Weller Wei同学,你好,关于答案D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借款属于营改增后“金融服务”税目中的贷款服务;应该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中“(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判断是否视同销售,从文件规定看出,《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主体: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也就是说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含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需要视同销售。

老师这样讲解可以理解?

祝同学逢考必过。继续加油哟~


以上是关于会计名词,视同销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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