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同学
对于一般保证的规定,一条说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一条说没有提前履行义务? 就是说如果主债权100万已经到期,债权人可以要求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100万,不用先向债务人申报?然后由保证人申报债权? 如果主债权没到期,债权人就不能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要先向债务人申报债权?那么如果债权人受偿30万,程序终结后还能不能要求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清偿剩下的?如果主债权还有2两年到期,那受不受在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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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无悔同学,你好,关于对于一般保证的规定,一条说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一条说没有提前履行义务? 就是说如果主债权100万已经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只要债务人破产,无论债权是否到期,都可以直接向保证人提出保证要求,不用先走起诉程序。
但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不意味着当下就要还你钱,他还是按照原来的期限去承担责任,如果主债务两年后到期的,他承担的是以后的责任。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只受偿了30万,剩下的可以向保证人提出,但这个提出由时间限制,是破产程序终结之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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