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为什么不是550+170作为以货易货的计税基础呢?

为什么不是550+170作为以货易货的计税基础呢?

来自 L同学 的提问 2019-08-04 17:29:53 阅读477

Littleluck同学,你好,关于为什么不是550+170作为以货易货的计税基础呢? 我的回答如下

落落米同学,你好~

以货换货合同涉及到补价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题目明确双方货物的价格分别是多少,就是以货物的价格之和计税;如果给出一方的货物价格,并且该方需要支付补价的,那么要用这一方的货物价格加补价去确认对方货物的价格,然后再把双方价格合计计税。

本题购入和销出的货物价格都已给出,因此以货物的价格之和计税就可以了。


这样解答,同学可以理解了吗~


以上是关于基础,资产计税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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