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同学

老师,初级会计实务讲义中出卖人破产那里是不是有矛盾?

出卖人破产讲义那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在两个条件下不得主张取回标的物 但是在决定解除那里又说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感觉有些矛盾 希望老师再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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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s同学 的提问 2020-08-26 11:16:01 阅读393

sissiluo同学,你好,关于老师,初级会计实务讲义中出卖人破产那里是不是有矛盾?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不矛盾。一个是继续履约,一个是解除合同。不存在“未依约支付等情形”抗辩,法院不支持,意思就是我付了部分钱,但是依然管理人可以解除合同。

继续履约这意思是买受人继续按原合同约定付钱或者履行其他义务,如果买受人不付,那出卖人管理人可以要回东西,法院要支持。

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以上是关于会计,初级会计实务讲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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