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同学

增值税之于企业,左手进,右手出,又有什么设立的意义呢?

企业购进一批材料(价值为a),支付价税合计:a+13%a,增值为b,销售出去(售价为a+b),收到货款:a+13%a+b+13%b,企业最终缴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13%b,综合整个企业收到、支出的增值税,总额为:-13%a(支出)+13%a+13%b(收入)-13%b(支出)=0,也就是说,企业整体来说,缴纳增值税为0,最终消费者只有进项,支付价税合计,等于商品流转过程所以的增值税全部由消费者承担。那么,增值税之于企业,左手进,右手出,又有什么设立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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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旧同学 的提问 2020-08-28 22:32:20 阅读475

旧时光同学,你好,关于增值税之于企业,左手进,右手出,又有什么设立的意义呢?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增值税就是流转税,由最终的消费者承担的。中间企业其实不承担。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如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加油呀~ 


以上是关于增值税,增值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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