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同学

如何理解“当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采用限额法对居住国有利”?

当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采用限额法对居住国有利。怎么理解,请老师举个例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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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悦同学 的提问 2020-09-24 08:52:08 阅读2340

悦同学,你好,关于如何理解“当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采用限额法对居住国有利”?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如果是国内所得200万*25%=50,国外A国所得100万*30%=30,国外B国所得-150,不征税。

分国法下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国外A国所得,抵免限额是25万,实际纳税30万,不需要补税,B国没有所得不交税。直接按境内50万纳税。

综合法的处理:国内所得税50万是一样的。外国所得汇总计算抵免限额=(100-150)*25%=—12.5万元;境外实际纳税是30万,即没有可抵免的税额,而境外所得应该在我国纳税=100*25%=25万,所以综合法下应纳税=50+(25-0)=75万。

你看这样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税,纳税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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