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里有光同学,你好,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第三种情况是什么意思呢? 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这里是说,企业将建筑物出租,但租赁协议中又约定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辅助服务,且该服务在租赁协议中不重大,也就是说不影响出租这个实质。比如说,企业将他的办公楼出租,同时协议约定向承租人提供维护、保安等日常辅助服务,那么企业就应当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而不能因为该约定而否定其主要的出租实质,把它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老师这样解释同学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及时沟通,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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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这个题目划分的金融资产是债权投资,我们每年计提利息时候做的会计分录是: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其中应收利息的金额是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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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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