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同学,你好,关于第二十题在确认收入时,这里为什么是加号?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本题考查的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
当企业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例如,放弃储值卡的使用等,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
本题有5%的部分预计不会消费,说明客户可能会放弃其中的权利,可以按照比例确认为收入,因此是加号。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
我们共克时艰,加油!!!
以上是关于收入,收入确认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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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正确,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