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同学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简易计税项目,举例?

举例说明,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简易计税项目

来自 郑同学 的提问 2021-03-11 12:02:59 阅读3198

郑浩同学,你好,关于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简易计税项目,举例?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学员:

      你好!

      你的表述不够准确,应该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此时是视同销售的;或者表述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及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

      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3%征收率减按2%简易征收,如果你用外购的货物来保养维修这个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出售的时候简易征收,本来就是优惠的税率了,那么这个对应的进项就不能再抵扣了;

     比如你将自产的货物作为员工福利,是属于非应税项目,那么此时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


明天的你会感激今天拼命努力的自己,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税,简易计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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